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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的相关通知 |
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高等学校住宿费标准按属地化原则管理。2023年05月15日,四川省财政厅发布《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》(川教函〔2023〕140号),公布了省内高等学校住宿费收费、退费管理原则。此外,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、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《关于调整自费来华留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教外来〔1998〕7号) 为推动来华留学生趋同化管理,规范学校来华留学生住宿费收费事宜,国际教育学院就来华留学生宿舍各住宿类型收费标准进行了备案。现将最新标准公布如下。 计划财务处 后勤保障部 2025年4月28日 附: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 住宿条件 收费标准(元/生.学年) 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4人间不带卫生间 1000 川财税〔2019〕13号、川教〔2007〕190号 6人间带卫生间 1000 川财税〔2019〕13号、川教〔2007〕190号 4人间带卫生间 1200 川财税〔2019〕13号、川教〔2007〕190号 自费来华留学生单人间 12000 教外来〔1998〕7号 自费来华留学生双人间 6000 教外来〔1998〕7号 自费来华留学生四人间 3000 教外来〔1998〕7号 注:学校优于4人间标准的1人间宿舍、2人间宿舍、3人间带卫生间宿舍也都按1200元/生.学年执行,3人间不带卫生间宿舍按1000元/生.学年执行。学生住宿费在同一个月涉及两个住宿费标准的暂就低收取。 |
计划财务处 后勤保障部 2025-04-2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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